为充分利用党政机关各项办公设备,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保证办公设备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办公室按计划配备的办公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做好计算机等其他设备的维护工作,不准随意安装、卸载各种应用程序和软件(上级配发软件除外),确保上网安全,计算机、打印机出现问题及时与办公室联系解决。
二、各办公室在使用办公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一体化机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粗暴操作,并注意对办公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和一体化机等设备的清洁保养。
三、各办公室使用复印机、传真机、一体化机印刷文件时,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填写日期、操作时间、文件标题或内容、部门、使用人等,如需领取相应物资,需填写物资领取单;印刷完成后,须将工作台清理干净。
四、外单位使用复印机、传真机、一体化机等设备时,须经办公室批准同意。
五、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在电脑上使用外单位或在外单位使用过的软盘,防止电脑遭受病毒的侵害。
六、办公室有重要材料或密级内容的电脑严禁上网;禁止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
七、办公室各项办公设备需要维修时,需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尽量在计算机维护员的监督下维修,以防止内部资料的泄漏,确实需要拿出去维修的,需填写维修单,经计算机管理人员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才可填写放行条。计算机如果存储内部资料比较多,内容比较敏感,具有涉密性质不可随便维修,需找计算机及保密人员一起商定。
八、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用品,由于故障而无法修复或无维修价值需要报废的,设备使用部门须填写“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报废单”,交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审核,按审批权限报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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