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出租屋业主、二手房东和租住人员:
为巩固去年社会治安治理的成效,预防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出租屋作为“窝点”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促使社会治安实现根本好转,市委、市政府决定从07年7月开始开展全市性的出租屋治安隐患专项整治(简称“治窝”)行动。“治窝”行动历时8个月,目的是通过开展全市性的信息登记、信息核查,核实居住在出租屋内的“五类人员”(无合法身份证件、无固定居所、经济收支反常、“两劳”无业、涉案可疑人员),落实有效管控,并不定期采取执法查处行动,由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依法惩处各种违规租赁行为,严厉打击出租屋内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逐步消除出租屋内治安隐患。
东莞是我家,整治社会治安靠大家。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请各位出租屋业主、二手房东及承租人员切实履行如下责任:一是要认真配合镇(街)、村(居)出租屋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信息核查工作;二是出租屋业主、二手房东要和辖区村(居)委会签订治安责任书,明确治安责任,0要认真核实租住人员身份,不准将房屋租给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并要经常性巡查,及时反映租住人员动态情况;三是出租屋业主、二手房东或承租人发现租住人员有异常举动、反常经济行为或反常作息习惯,怀疑租住人员利用出租屋作为窝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出租屋管理部门或警务区;四是出租屋内有出租屋管理部门所核实“五类人员”居住的,出租屋业主、二手房东应主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落实有效管控。
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东莞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也是我们安居乐业的基础。“管好出租屋,治安好一半”,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参与,群防群治,为消除全市出租屋的治安隐患,为东莞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我们构建美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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