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创建省卫生镇的要求,为了在全镇范围内有序地开展除“四害”工作,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密度范围内,确保如期达到省卫生镇验收标准,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陈仁祥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沙田医院副院长李志雄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创卫办。
二、除“四害”范围
全镇范围内全面铺开。
三、工作目标
我镇除“四害”工作目标是:全镇范围内全面消除和控制“四害”孳生地,落实综合防止措施,实施科学除害,全镇各单位内“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1、改造沿路所有公厕,全部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近郊村(居)农民(居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
2、全面实行环卫保洁无缝隙覆盖,垃圾袋装率达100%,固定垃圾收集设施定期消杀率达100%。
3、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杂草。
四、责任划分
1、各镇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镇行政办事中心、休闲公园、文化广场等)由镇政府协调实施。
2、各村(居民区)辖区范围由各村(居)委会负责实施。
五、收费标准
市物价局核定的除“四害”收费标准为:饮食业、酒店业、旅业、娱乐业、市场每月每平方米0.3元;工业、商业、和机关行政企事业单位每月每平方米0.2元。各村、各单位可参照上级收费标准,与镇除“四害”专业消杀队协商执行。
六、实施办法
1、各单位必须大力宣传除“四害”的意义和方法,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清除四害孳生地和孳生物,不断开展形式多样的除四害活动。
2、全镇范围内的除“四害”工作由镇除“四害”专业消杀队统一实施。
3、镇属行政企事业单位除“四害”工作由镇政府组织镇除“四害”专业消杀队实施,所需费用各单位自付(详见附表)。
4、各村(居)委会可参照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与镇除“四害”专业消杀队协商收费并签订合同后实施。
七、实施要求
1、全镇各村(居)委会、镇属行政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镇除“四害”专业消杀队开展除“四害”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除“四害”工作的开展。
2、专业消杀队在喷药期间要保证人畜安全。
4、专业消杀队要做好创卫验收所需资料的收集工作,保证验收过关达标。
5、专业消杀队每月将消杀情况整理成书面资料报镇创卫办。
八、实施时间
已开展除“四害”工作的各村(居)委会、镇属行政企事业单位要继续开展,尚未开展除“四害”工作的村要从2008年5月1日起全面铺开。
附: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全爱卫发[1997]5号)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