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日报08月01日讯 从7月1日起至昨日,全市共有14019人次享受了新医保待遇,这部分人医疗费用总额为9999.3万元,社保统筹基金支付了70673481.35元。这是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市社保定点医院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今年7月起,我市实施了全市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基金调剂使用的新要求。实施新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后,城乡居民住院医疗报销比例由原来70%提高到9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5万元提高到4万元。
据统计,从7月1日起截至昨日,全市共有14019人次享受了新医保待遇,这部分人医疗费用总额为9999.3万元,社保统筹基金支付了70673481.35元。其中,市内定点医院现场结算12933人次,总医疗费为82479379.63元,社保统筹基金支付了61397367元;市外定点医院结算1086人次,总医疗费为17514169.14元,社保统筹基金支付了9276114.35元。
市社保局局长梁冰表示,希望各定点医院今后能继续支持我市医保改革工作,准确把握基本医疗原则,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确保社保基金用到实处。市社保局今后结合社保基金筹集以及各定点医院的实际情况,将提高各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定额结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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