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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工作也有了协管员

来源:东莞政府网     发表时间:2008-08-08


   

东莞日报08月08日讯  首批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正式上岗了!昨日上午,在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业务培训班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首批110名镇街协管员颁发了聘任证书。协管员当天正式持证上岗,配合并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协助药监部门抓好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协管员按命令执行任务

  “这是我们局第一次在全市各镇街招聘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首批共110名。我们给他们配备了工作证件,让他们持证上岗。”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由市药监局拟定的《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施细则》规定,协管员应及时了解当地食品药品市场情况,收集药品等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掌握食品药品安全动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食品药品等的监督检查。

  “协管员执行任务,需由市药监局或者分局直接下达命令,按各镇街集体进行,不能擅自单独进行检查,更不能私自以监管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市药监局负责人强调。

  “我们的本职工作都是在镇区部门,协管员只是兼职,但这个兼职责任还是很大的,我们会努力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让百姓饮食安心,用药放心!”桥头镇一名协管员告诉记者。

   协管员不能直接“开罚单”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协管员不具有行政执法权,所以协管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后,不能私自开出罚单,只能通知药监局或者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组来执行没收、罚款等职能。

  记者还发现,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协管员主要产生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镇街干部等,在将来的工作中,普通群众是否有机会加入协管员这个行列呢?

  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给出了否定的答案:“普通老百姓没有接受专业的食品、药品等知识的学习,没有经过基本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也欠缺系统的行政管理意识。所以,我们目前还没有打算面向普通群众招聘协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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