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日报08月13日讯 如果在长安新开一家大排档,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者开在环境敏感地区,大排档的老板就得在长安镇环保分局和市环保局之间来回奔波,办理审批手续。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变,市环保局计划从下月初起将无污染排放或轻微污染排放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到镇一级的环保分局,新开一家大排档,只要在当地环保分局就能把项目的所有审批工作“搞掂”。
以往环保审批费时费力
“按照现有政策,市民如果想在居民生活区等敏感地区新开一家大排档,或是大排档面积超过了200平方米,就必须向环保部门提出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莞城环保分局的工作人员说,环保部门必须对该大排档选址的合适性、污染程度、公众反映等进行综合评价,如果不符合规划功能和环境保护要求,大排档将无法合法营业。
这位工作人员称,这些大排档审批程序比较繁琐,要先在所在镇街的环保分局登记环境影响报告表,再把报告表交到市环保局进行审批、验收。如果稍远一些的镇,如长安、塘厦,就得来回跑几趟,项目要获批既费时又费力。
轻污染项目审批权限下放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市环保局已制订了《关于深化环保办事制度改革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现在正在向部分企业代表、村(居)及分局环保工作人员进行意见征求。
该负责人说,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受理重点、重大、敏感或跨区域项目和事宜,而镇街机构将负责受理本辖区范围内除市环保局受理的项目,以及市环保局交办的项目和事宜,像敏感区的餐饮业,将直接交由镇街环保机构进行受理。无污染排放或轻微污染排放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到镇一级的环保分局。
据了解,根据“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环保分局审批的项目,将全部由环保分局负责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