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日报5月10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首批5万份《给出租屋业主的告知书》已印制完毕,正陆续向各镇街出租屋业主发送。6月30日后,凡知道承租人从事食品违法生产,并为其提供场所的出租屋业主将被处予5-50万元的罚款。
九成黑作坊藏身出租屋
今年,我市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力度。截至4月30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5万人次,检查3.18万户次,发出警告、责令改正通知书2657份。取缔非法场所369家,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353宗,涉案货值89.75万元,罚款15.3万元。执法人员估计,地下食品加工厂有九成以上藏身于全市150万间出租屋内。
业主明知故犯最高罚50万
从7月起,我市将统一行动,重罚违规出租屋业主。按照《给出租屋业主的告知书》规定,出租屋业主不得把厂房或房屋租赁用于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有违规租赁行为的业主须在6月30日之前自行整改。对于超过6月30日仍不整改、继续出租给承租人从事违法生产、经营等违法活动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吊销《房屋租赁证》。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从事食品违法生产而为其提供场所的出租屋业主,要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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