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日报6月24日讯 莞城街道和石龙镇目前正在实施新莞人生育保险试点工程,每人每月由工厂从工资中扣除4.8元钱,分娩时可得到2100或3500元的报销。但记者日前获悉,这一能大大减轻新莞人生育经济负担的好做法却因多种原因,很难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顺产可以获得2100元报销
为了减轻新莞人的生育经济负担,市政府在莞城街道、石龙镇开展了职工生育保险试点,其覆盖范围扩大到镇属、村办企业的职工。
按照相关规定,这两个镇街的企业每月按照东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60元的0.5%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也就是每个人每月缴纳4.8元 。这部分钱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个人无须另外交钱。购买了生育保险者生育时可获得各项报销,其中顺产可以获得2100元报销,剖腹产可以得到3500元报销,出现流产或者死胎也可以得到部分报销。根据此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新莞人流动性大导致推广难
虽然政策早已制定,但并不是每个职工都能享受到上述待遇。今年市“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汤瑞刚也曾在提案中建议,由企业为女工办理生育保险。
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日前回复称,在试点过程中发现,由于参加生育保险的镇属企业职工流动性大,很多镇属企业职工往往领取了生育保险待遇后就离开了单位,有的甚至停止缴费或退保,这种现象在以新莞人为主的企业中比较普遍,导致生育保险基金筹集不稳定,降低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和调剂能力 。
劳动部门直言,在东莞市还没有实现全员参加生育保险之前,尚无有效措施预防以上行为的发生。再加上东莞各镇街经济承受能力不一致 ,在全市范围内普及生育保险对一些镇属企业来说,可能会生成一定的经济负担。因此,东莞暂时还不具备在新莞人中推广生育保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