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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站承包属非法行为

来源:东莞网     发表时间:2007-11-11


   

   市卫生局负责人作客《阳光热线》时透露,将对农村卫生站违法承包行为进行排查
2007/05/14

   东莞日报5月14日讯   市卫生局有关领导在本周的《阳光热线》上透露,我市下一步将针对农村卫生站违法承包问题,对屡查屡开的“黑诊所钉子户”进行严厉查处。

黑诊所不化验就给结果

  市民骆先生表示“我看不少诊所装修华丽,宣传的收费也比较便宜,为什么要打击这些诊所呢?”

  “表面看,不少黑诊所收费是便宜,但其实里面管理一团混乱。”市卫生局副局长蔡一平表示,上次他们去查“东城协和门诊”,结果发现里面的电脑竟然可以开人民医院、中医院的单据,“更可怕的是,他们血常规的结果都是在电脑里面存好的,验血后医生根本不给你化验,而是等半个小时再随便给你生成个检查结果,何来科学可言?”

  “说到收费问题,我觉得黑门诊收费也不便宜,上次我们查处了罗沙一家门诊后,群众纷纷来投诉,我们搜集证据后,发现其治疗每个病人的平均价格竟然超过3800元。”蔡一平表示,正因为如此,黑诊所民愤极大,不打不行。

将对村卫生站承包行为进行排查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不少村级卫生站肆意承包给私人经营。有患者投诉称,横沥某村卫生站被承包后超范围经营,不但妇产科、男性科、五官科、B超等一应俱全,还可以做包皮、剖腹产等手术,且收费昂贵。

  “这种行为明目张胆,简直太恶劣了。”市卫生局负责人表示,将正式受理该患者的投诉,并明确表示按照国家规定,村卫生站等是不能承包给个人的。

  “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都属非法行医行为。”市卫生局负责人表示,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市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将在下一阶段对这种行为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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