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信件标题: |
关于分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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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
各领导好!我是福六沙村民,于2001年结婚,是外嫁女育有一女(计划内),我有结婚证及个人房产证,我曾咨询过户政股,关于分户问题,答复有6条村不能分户,我家不属搬迁户,我想请教下及建议:1.为什么不能分?2.何不按结婚年限来介定?结婚超过一定年限,就可办理分户,3.按照现时政策,我是永远都不能分户吗?还是有个缓冲期?请复我该如何做? |
| 提问时间: |
2008-09-08 |
| 回复部门: |
福禄沙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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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由于虎门港的开发,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于2006年开始禁止拆迁的8条村暂不能分户,我村委会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该项工作,所以不办理分户手续(待上级有关部门通知)。 |
| 回复时间: |
2008-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