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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关于08年前在莞购房子女入读当地学校实况
信件内容: 自06年后每年政府都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在当地投资后就当地校舍缴纳相关建校费,但在执行购房入学问题上,迟迟未为购房者解决子女读书问题.针对现时一些已购房的新莞人遇到最头痛的问题,本想为东莞发展、繁荣做出自己应有的微薄之力,无奈政府无法解决小孩入校问题而纷纷失望而离莞。建议政府为推进莞发民,解决民生问题的决心。落实已在莞投资购房的新莞人解决子女读书实况。
提问时间: 2008-08-08
回复部门: 党委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自06年后政府确实向房地产开发商征收了相关的建校费,具体的情况是一亩地一次性征收一万元。近几年当地学校接收了近百名购房子女入读,而如今政府对每个学生一年的投入金额大约六千元,政府所征收的建校费与对购房户子女所投入的教育费相比远远不够的。

    我镇实施联合办学之后,全镇公立学校数量骤减,目前仅有小学3间(其中一间在小岛上),初中一间,幼儿园一间。学校数量少,学位紧张,每所学校除接收本地户籍生源外,仅剩余几十个学位。根据上级有关新莞人入读公办学校的有关规定,为了配合产业转型及升级,我镇教办拟定本镇招生规定,并报镇班子会讨论同意后实施。按规定要求,公立学校招收的新莞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技术人才、市人事局特聘人才及纳税额达一定标准的个体户的子女,具体标准见有关规定。

    根据招生规定,并不是购房户(已迁入户口的除外)子女就必须安排在公办学校入读,但购房户如果符合招生规定,即具备入读公办学校的资格,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这部分人可以由科教办就近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如果公办学校学位已满,则由科教办就近安排入读民办学校,或自主选择民办学校就读。到民办学校就读,绝对可保证学位。

回复时间: 200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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