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信件标题: |
点解还要收我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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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
我老婆是沙田人,我是东莞其他镇区人,我们的儿子想跟我老婆户口,我们并没有违反任何计划生育条例,而且我的儿子入户作为新增户口,入户后后并没有任何分红,但村里一定要收我一万!我夫妻都是东莞人,而村了的男青年娶外地的,却不用!夫妻双方都东莞人,所生的子女入户东莞,要交一万,夫妻只有一方是东莞的,入户东莞就不用交任何钱,什么天理!我的儿子入户沙田,作为新增户口是不享有任何分红的,入户沙田是方便我的儿子将来由岳母照顾,请镇领导务必重视我的投诉!投诉人联系电话13713197726 本人还联系作过相关投诉的沙田大泥村外嫁女15899674719! |
| 提问时间: |
2008-07-20 |
| 回复部门: |
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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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计划生育办:
按照《沙田镇大泥村村民委员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的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村嫁出女,自登记结婚之日起,应当在一个月内迁出户口(对嫁港、澳、台同胞、归侨、侨眷及外国公民和男方城镇户口地规定不能迁入除外),否则,即属违约。如不迁出户口,并要求小孩入户的,按子女入户数计算,第一个小孩入户应交纳违约金10000元,第二个小孩入户应交纳违约金20000元,如此屡推。违约村民在交纳应缴的违约金后,方予办理小孩入户手续。并且镇、村按人口征调的治安费,水利费等各项费用由本人负责。 |
| 回复时间: |
2008-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