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信件标题: |
治安员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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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
我朋友在活力粤港附近开了家手机店,前几天两个巡逻的进去查暂住证,因为他暂住证,治安员就要带他回派出所,他就以他点里交了治安联防费就拒跟他们回去,于是两个治安员就把他打了一顿,头部严重出血!现在还在住院中...而治安队对此没有做任何解释!请问 开店的人交了治安联防费还要办暂住证吗?如果是要办,在店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得先通知一下呀!难道把人打一顿在说...这样就是治安人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吗? |
| 提问时间: |
2008-07-16 |
| 回复部门: |
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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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1、按照分局领导指示,政工股、沙田派出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王登龙”,但由于信中所留电话“88335745”为道窖镇的某个公共电话,故无法与“王登龙”直接取得联系,亦无法进一步核实其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
2、信中反映近几天,沙田派出所治安队员将一群众打伤,至今还在住院治疗。经查未有此事。08年7月9日13时许,沙田所民警及治安队员在杨公洲村清查暂住证时,受到无证人员李谈友(男,22岁,广东丰顺县人,在杨公洲经营一手机维修铺)的抗拒,后发生抓扯冲突,该所有两名队员反而被李谈友打伤头部(受伤轻微),二李谈友并未受伤住院。后该所民警将李谈友带回派出所调查,在该所民警的教育感化下,李谈友认识到错误,并自愿补办了暂住证,沙田所亦未追究李谈友的责任。显而易见,“王登龙”来信反映事情不实。 近年以来,沙田派出所辖区个警长多次以上门派发传单、或贴公告的形式,通知了辖区商铺、出租屋、工厂等须交纳治安联防费和为外来员工办理暂住证. |
| 回复时间: |
2008-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