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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4月1日起调整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2.9%

来源:沙田外经办     发表时间:2008-04-14


   

    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颁布了《关于调整我省企业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再次调整提高企业职工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将从今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五个档次,分别为860元/月、770元/月、670元/月、580元/月和530元/月,适用地区与上年相同。其中广州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从原780元/月提高到860元/月:最低的第五类标准530元/月只限于执行第四类标准的市所属的部分欠发达县及县市执行.调整后,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暂为全国最高。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lss.gov.cn/dglss/sy/pnews/t20080219-523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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