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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对四大污染项目喊停

来源:外经办     发表时间:2008-05-20


   

    从市环保局获悉,东莞将不准再新建燃煤电厂、水泥、制革、造纸等项目。对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电镀(线路板)、漂染、洗水、印花等项目,也将限制建设。

  根据环保部门制订的“三个不批”措施,即采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技术和设备的项目不批;位于东江上中游地区、石马河、寒溪河、东引运河流域的重污染项目不批;已超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增加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不批。

  去年,我市共拒批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不宜等污染项目1231项,其中重污染项目56项,共控制化学需氧量增量860吨/年、二氧化硫增量480吨/年,污染物排放总量增长的势头得到有力控制。此外,去年市环保局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651份,停止污染项目(生产工序)506宗,行政罚款入库数2018万元,比上年增长63%。

  环保部门将提高项目的准入门槛,在新建项目的审批方面,把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污染物排放强度能否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作为审批项目的标准。坚决杜绝新建耗能高、污染重、危及安全生产、技术落后的项目。

   在环保限批政策方面,市环保局将进一步细化排污 总量限批政策,对超出排污总量的镇街,禁止建设除循环经济外的项目。同时,对区域限批政策方面也进一步细化,禁止在东江沿岸、东莞运河中上游地区、三级水源保护区、禁止养殖区范围内新建水污染项目和化工类项目。此外,在产业限批政策,东莞将严禁新建燃煤电厂、水泥、制革、造纸项目,限制建设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电镀(线路板)、漂染、洗水、印花项目。

  对原地保留的400多家大型配套、科技配套重污染企业,环保部门将对其实行在线监测。余下的600多家重污染企业的配套生产车间,环保部门将鼓励或强制搬迁到9个环保专业基地。(载自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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