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有关规定,外商在沙田镇投资,可采用以下方式:
1、中外合资经营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与 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按照投资比例共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中国法人地位,以其认缴的出资和所占投资比例,承担其企业债务和分享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2、中外合作经营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近双方所定企业合同共同举办的经济实体,属契约式合营企业。合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作条件、投资构成、收益分配、风险和债务的分担,结业清算时清偿债务后剩余资产的分配等,均由合作各方在签订的合作合同中加以规定。合营企业可以是法人企业,也可是非法人企业。
3、外商独资经营 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商投资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地位,为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利润全部由独资企业承担、享受。
4、加工装配 指来料、来件、来样加工装配。即由外商提供原材料、零配件或图样,经中方加工装配成产品交还外商返销,由中方收取工缴费。有时亦由外商提供机器设备,可以作价或不作价,作了价,中方则以工缴费分期偿还。
5、补偿贸易 由国外客户提供信贷,引进生产技术和设备,外商同时承担购买中方一定数量的产品,以产品分期偿还外商投资,而不用现汇支付。即用进口的设备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或用双方约定购买的其他产品,分期偿还设备价款和利息。
6、国际租赁 主要有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和综合性租赁三种。融资租赁,即由租赁公司出资购买用户选定的设备,然后出租给用户,在设备使用期间,双方不得随意中止合同;出租人保留设备所有权,用户拥有使用权;设备的维修由用户负责,租赁公司把设备的价款、利息、手续费等在租赁期/内,全部以租金形式向用户收取。经营租赁,由租赁公司提供用户所需的设备,并负责设备的保养维修;用户按租约交租金,租用期满退还设备。综合性租赁,则是租赁与合资、合作经营相结合的一种方式(但租赁必须是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以外的部分),也是与补偿贸易、加工装配及包装等其他贸易方式结合一起的租赁方式,它是由出租人将机器设备租给承租人后,承租人用产品偿付租金。
此外,外商还可以采取合作开发和技术转让等形式到沙田投资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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