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赴港澳地区个人游及因私出国护照申请业务的公告
为方便广大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根据东莞市公安局东公[2008]177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沙田公安分局于2008年7月14日正式开通本地户籍居民赴港澳地区个人游及因私出国护照申请业务。
二、凡具有我镇户籍,不属于法定不准出境的人员,均可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到沙田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出入境服务窗口,办理赴港澳地区个人游及因私出国护照申请业务。
三、沙田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出入境服务窗口业务咨询电话:23088090 。
特此公告
沙田公安分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